汽开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告-电玩城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3-10-27 13:30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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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汽开区财政局已完成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此次工作按市财政要求共抽出5家行政事业单位及1家投融资平台参检,检查名单如下:
  1、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局
  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5、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长春市盛世投资置业发现集团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是:
  (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账面上有7台车无实物(盘亏),分别是吉aw7952,吉au0691,吉aw7909,吉aw7930,吉au7507,吉aw7931,吉aak380,根据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7台车已由汽开区管委会进行抵账,但是未提供相关证明和核销手续。
  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之规定。
  (二)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1.资产管理方面
  (1)农业农村局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台账,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的规定。 
  (2)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
  不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出现资产盘盈盘亏的,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的规定。
  事项说明:汽开区农业农村局的前身是农村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账面的固定资产暂未调拨至农业农村局的账上,故农业农村局现阶段的账面未体现固定资产信息。
  (二)内控制度方面
  未提供内控制度
  农业农村局未提供内控制度
  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的规定。
  建议农业农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三)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财务管理方面
  (1)未见发票
  2022年6月30日,记账凭证10号,摘要:授权支付:电费,金额:300,000.00元,无发票、无电费明细单。
  依据财会〔2012〕21号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四章第三十条:“(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已于2023年1月17号凭证已做调账处理。
  (2)开具发票不规范
  2022年12月31日,记账凭证31号,摘要:会议用品,金额:796.20元,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填列有误,发票中纳税识别号为“81501117000000000000”,应为“12220100794411214g”。
  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的规定。
  (四)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1.采购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不规范
  2022年1月20日,记账凭证54号,摘要:付教育基地寒地日光温室项目工程款,金额700,000.00元,合同总价972,900.00元,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700,000.00元,首付款比例72.00%。
  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的规定。
  2.财务管理方面
  (1)未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a)2022年12月7日,第136号,摘要:付十二校图书等款,金额20,587.17元,未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b)2022年8月19日,记账凭证87号,摘要:付锦程幼儿园可燃气体检测仪款,金额:6,600.00元,单价超过1,000.00元,未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c)2022年6月24日,记账凭证305号,摘要:付杨柳幼儿园日常消耗用品款,金额:10,514.00元,其中热风幕金额1,980.00元,未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不符合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规定。
  (2)未通过无形资产核算
  (a)2022年11月23日,记账凭证405号,摘要:付实验幼儿园图书管理软件款,金额:2,200.00元,未按“无形资产”入账,应按合同年限进行摊销。
  (b)2022年11月28日,记账凭证460号,摘要:付一校劳动课软件,金额:19,800.00元,未按“无形资产”入账,应按合同年限进行摊销。
  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的规定。
  (3)记账凭证金额与支付金额不符
  2022年12月9日,记账凭证279号,摘要:付基地锅炉安装改造款,金额21,661.00元。发票金额为24,661.00元。记账凭证金额为21,661.00元,记载不符。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3.国有资产管理
  教育局固定资产账上有3辆车盘亏,分别是实验学校瑞风面包车吉ac7833,少年宫红旗轿车红旗盛世,六中捷达轿车吉ad2296,该3辆车已上交汽车开管委会,但是无相关调拨单或者手续。
  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之规定。
  (五)长春盛世投资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财务管理方面
  (1)往来款挂账未及时清理
  (a)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344,344,163.24元。其中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有3笔,金额341,967,272.14元。明细如下:

序号

明细科目

借/贷

余额

账龄

形成原因

1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68,364,344.15

2年以上

 

2

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262,000,000.00

2年以上

 

3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1,602,927.99

2年以上

 

合计

 

 

341,967,272.14

 

 

  (b)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余额3,228,108.55元。其中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有1笔,金额-388.92元。明细如下:

序号

明细科目

借/贷

余额

账龄

形成原因

1

长春一汽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388.92

2年以上

 

合计

 

 

388.92

 

  (c)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1,818,880.06元。其中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有2笔,金额1,432,971.50元。明细如下:

序号

明细科目

借/贷

余额

账龄

形成原因

1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428,571.50

2年以上

 

2

上海景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4,400.00

2年以上

 

合计

 

 

1,432,971.50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说明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债权清理4笔,清理金额1,546,819.99元,清理后剩余债权包含内部股东方(管委会、凯达、土储)为6笔,占总债权的 98.80 %,未进行清理整改;其他外部债权属正常经营性债权,共13笔,占总债权的 1.20 %,清理长期挂账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中。
  (d)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付账款余额679,692.51元。其中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有3笔,金额108,879.00元。明细如下:

序号

明细科目

借/贷

余额

账龄

形成原因

1

上海绿颐绿化园艺有限公司

14,816.00

2年以上

 

2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1,000.00

2年以上

 

3

上海崇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63.00

2年以上

 

合计

 

 

108,879.00

 

 

  (e)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应付账款余额3,506,883.38元。其中长期挂账未清理的有4笔,金额2,896,200.21元。明细如下:

序号

明细科目

借/贷

余额

账龄

形成原因

1

成都上置置业有限公司

3,200,000.00

3年以上

 

2

工会经费

186.06

2年以上

 

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20,000.00

2年以上

 

4

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

323,985.85

3年以上

 

合计

 

 

2,896,200.21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说明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债务清理8笔,清理金额132,697.78元,清理后剩余债务包含正常经营债务占总债务的20.72 %,其他债务占总债务的79.28%。(其他债务中有成都上置集团其他应付款挂账3,200,000.00元,占其他债务的96.71%,由于该单位因机构沿革变更,对方提供函证资料与我方挂账信息不符,暂无法进行清理),清理长期挂账工作一直在积极进行中。
  不符合《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九条:“积极清理财务历史遗留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对财务遗留问题要认真进行清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由于机构合并或分立、重大政策调整和主要负责人变动等原因,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核实的财务事项,要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对长期滞留的财政专项资金要认真核实清楚拨付单位、项目和金额,报财政部门审核,需要继续拨付的,由财政部门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下拨,不需要继续拨付或难以确定拨付单位和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收回或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重新立项安排;对长期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在认真清理后,依法追还,不能追还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政部门统一研究处理;对长期挂帐的应收款项,要积极清理,能收回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收回,由于人为因素,确实难以收回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要分清责任,予以追究,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程序办理。
  (六)长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汽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站
  1.财务管理方面
  未通过正确会计科目核算
  2022年12月13日,记账凭证5号,摘要:办公费,金额:9,547.00元,身份证阅读器单价超过1,000.00元,未入“固定资产”科目。
  不符合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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